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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如无4.5吨以上货运车辆是否能申请办理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许可证? | ||||
来信人: | 郭忠燕 | 来信日期: | 2019-06-25 | 信件编号: | 201906250419181803 |
信件内容 |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按照本条规定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营运证。实际工作中,原来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企业因主要从事市内配送或短途运输,无4.5吨以上货车,是否能通过年度质量信誉考核?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今后对4.5吨以下货车从事道路货物运输是否不再管理,如管该如何管?目前,基层运管部门仍经常接到争对4.5吨以下货车经营行为的投诉,是否受理?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目前正转省道路运输管理局进行处理。几天后将会给您答复。 处理单位: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处理时间:2019-06-26 11:06:20 处理状态: 处理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