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管理处
(一)贯彻执行国家水路运输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受交通运输部委托,做好澜沧江—湄公河四国商船通航协定及相关规定的贯彻执行工作;
(二)做好水路运输行政许可、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等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三)负责客船运输和危险品船运输的新增航线和运力准入管理,以及旅客班轮运输和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航线、水域新增运力调控;
(四)负责水路运输市场的监督管理和监督检查;开展省内及澜沧江—湄公河水路运输市场统计、调查、经济形势分析及报送工作,并向社会公布水路运输市场运力供需状况;
(五)拟订全省水路运输发展规划,提出有关水运发展政策建议;对国家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制度、标准和营运规范提出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
(六)做好水路运输春运、黄金周和日常信息的统计及日报工作和水路运输企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后的调查、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七)组织实施国家、省重点物资和紧急抢险物资水路运输;
(八)做好船舶标准化和老旧运输船舶的报废更新工作及农村水路客运燃油补贴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