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规划处

(一)组织编制水路交通运输规划,参与拟订水路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提出有关政策和标准;

(二)负责组织编制港口规划和岸线使用审查工作;

(三)承担中央投资、中央与地方联合投资以及其它投资的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水路交通基础设施的布局规划和审查工作,行业基本建设、装备、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的初审和编报工作;

(四)承担水路交通投资计划归口管理工作,编制、上报、下达基本建设、航道养护、装备、海事安全、技术改造等的年度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五)承担水路交通行业统计、预测、信息引导工作;

(六)负责指导监督水路交通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

(七)负责水路交通对外交流与合作、航电协调相关事务;

(八)负责国防动员、水路交通战备工作。